您好!欢迎来到山东省体育实验中学官网
关于对李永琪等同学的处分决定
时间:2019-04-28 00:00:00 阅读:0次

  鲁体院校字[2019]第41号

  

  关于对李永琪等同学的处分决定

  

  本学期开学以来,下列同学无视学校纪律,不按时上课,旷课超过6节以上,在学生中造成较坏影响。为教育学生本人和广大同学,根据其违纪情节和我校《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经学校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给予下列同学相应的纪律处分;

  

  一、留校查看处分

  

  李永琪2016级5班   专项:摔跤

  

  董宏达 2016级4班,专项:拳击

  

  孙浩   2016级5班   专项:田径

  

  二、记过处分

  

  孟凡成 2016级2班  专项:拳击

  

  姜广辉 2017级3班  专项:拳击

  

  三、警告处分

  

  尹肖威 2016级3班  专项 :自由跤

  

  张增辉2016级3班   专项:自由跤

  

  齐景泽2016级3班   专项:田径

  

  孙英儒2016级3班   专项:摔跤

  

  于子浩2016级2班   专项:田径

  

  张学兵2016级5班   专项:拳击

  

  赵木荣2017级3班   专项:田径

  

  宋佳欣2016级5班   专项:拳击

  

  逄豐蔓2016级4班   专项:游泳

  

  费扬   2018级1班   专项:沙排

  

  孙耀   2018级1班   专项:田径

  

  山东体育学院体育运动学校

  

  2019年4月13日

快速链接

LINKS >>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1977号

联系电话:0531-89655288   89655280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世纪大道10600号 
电子邮箱:gaochuanhua@sdpei.edu.cn 
传真:0531-89655288   89655280
备案号:鲁ICP备19011689号-1

扫码关注公众号

点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