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体育学院关于举办
2018年第二期游泳指导员培训班的通知
本次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班由体育行业特有职业国家职业资格省级培训基地——山东体育学院培训基地承办,培训合格后由山东省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组织鉴定,合格者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年龄16-60周岁,须具备初级及以上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
二、培训内容及形式
培训分为理论知识、技能实操两部分内容,理论知识分为公共理论与专项理论两部分,采取集中授课。技能实操采取现场演练的方式进行;培训将严格按照培训大纲要求进行,培训课时数若达不到大纲标准,学员应在培训基地指导下通过自学方式予以补充。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如有变更,以通知为准)
(一)培训日期:2018年11月22日-26日
(二)培训地点:山东体育学院(济南校区)
四、培训和鉴定级别
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五级
五、鉴定时间和地点(如有变更,以通知为准)
(一)鉴定时间:2018年11月27-28日;
(二)鉴定地点:山东体育学院(济南校区)
六、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截止于2018年11月15日
(二)报名方式:加微信17862900767(程老师),发送“姓名+游泳指导员+电话”报名。
(三)报名材料:考生报名表、蓝底小两寸40KB-60KB电子版JPG格式免冠照片(分别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身份证正面照片,发送到945326487@qq.com。
七、报到时间和地点
(一)报到时间:2018年11月21日(9:00-11:00、14:00-16:00)
(二)报到地点:济南市历城区世纪大道10600号山东体育学院3号教学楼2楼3207办公室
八、收费标准
(一)培训费:五级1000元。(二)鉴定费(执行省物价局收费标准)
五级180元(补考实操160元补考理论20元)。
九、证书颁发
经职业技能鉴定合格者,由国家体育总局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并在全国通用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山东体育学院
体育行业特有职业国家级培训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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